7月5日,大妈讨债团案14名主要成员被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,判处被告人2年至11年不等的在线体育赛事有期徒刑。(《新京报》)
据报道,在这个“大妈讨债团”中,年龄最大的已70岁,甚至有盲人、乳腺癌患者。她们受人雇佣,帮人讨债,采取拿着扩音喇叭喊话、骂人等手段,直至对方不堪其扰,息事宁人。判决一出,便引发了爱游戏体育APP下载网友的热议:有人认为大妈讨债按“涉黑”定罪量刑过重;也有人认为不要总拿岁数大了直播有病找借口,该付出什么代价就要付出。那么,整治大妈讨债团,真的就是法不责老吗?
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,这种传统应该被继承和发扬下去。生活中,人们对老年群体天然也存在着同情与怜悯之心。但如今,社会对不守规矩的老人却显得过于宽容。大妈讨债团的产生是“法不责众”“法不责老”的社会畸形。这样的判决,逆转了一直以来舆论层面的误会。大妈讨债团的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,挑战了法律的底线。法院依法审判是维护法律的尊严,捍卫法律的公正。
严打老赖势在必行;欠债还钱天经地义;尊老爱老也无可厚非。治理老赖、追要欠款本可以借助法律,司法部门维护正义责无旁贷。但大妈们以骂人等极端手段为人讨债,是不守规矩的行为,是对法律的藐视。建设法治社会,不只是口号而已。大妈讨债团的悲剧已经为深信“法不责众”“法不责老”的不守规矩的人们敲响了警钟。
尊老爱老,并不是法不责老,不守规矩必将得到惩罚。法治与尊老并非鱼与熊掌不可兼得,如何把握好这杆天平需要老年群体和执法者的大智慧。老年群体要恪守法律底线,执法部门也应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。只有把握好这杆天平,才能弘扬社会的公义与道德,才能维护执法机关的公信力,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。
作者:韩洪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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